- 保护视力色:

医药电子商务管理相关规定
-
http://www.chinairn.com 发稿日期:2005-4-19
- 【搜索关键词】:研究报告 投资分析 市场调研 医药 电子商务 规定
- 中研网讯:
-
2008-2009年中国移动位置服务(LBS)研究咨询 移动定位业务产业如今在日常生活中有广泛的应用空间,除了应用在城市交通智能化,还可以应用于汽车2008-2009年中国废钢市场研究咨询报告 废钢是可以无限循环使用的再生资源,可以替代原生资源铁矿石,缓解供应不足的紧张局面。废钢同时也2008-2009年中国IC卡行业研究咨询报告 近几年,中国IC卡行业步入产业分工合作、规模应用起步、产品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发展的新阶段,产品2008-2009年中国铬产业研究咨询报告 本报告首先介绍了金属铬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金属铬行业的发展概况,然后分别介2000年6月26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要求试点网站:1.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试点起步阶段,药品电子商务网站须由证照齐全的医药经营企业搭建,医药批发企业也可与合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者(ICP)共建药品电子商务网站,并对所建网站负责。2.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药品专业知识,且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咨询。3.不直接参与药品经营,不从药品差价中获得利益。4.有能力对上网企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失职负责。5.完整保存交易记录。
2004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要求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者,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 ■ 与【医药电子商务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新闻
- ■ 行业经济
- ■ 经济指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