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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传媒失语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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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irn.com 发稿日期: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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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弱势群体的传媒失语现象
2005年7月,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周末两篇报道。为开端,一个农民工阿星的命运闯入了大众的视野,并在新浪、网易等网络媒体上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反响。阿星,18岁,从偏远的广西山区来到广东打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却养活不了自己,最后还被辞退,薪水欠发,一气之下杀了主管。而在此之前,他曾在同乡的“砍手党”团伙做饭3年,却从未参与作案。《南方周末》的报道《阿星的内心挣扎》中阿星对记者有这么一句表白:“我觉得城里人就是那个高楼,高到天上去了,我们在下面仰望,看得帽子都掉下来了,都还看不到人家。”这实际上反映出阿星们对待城市的一种边缘心态。从社会阶层的角度来划分,阿星显然属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所谓弱势群体,按有关学者的归纳,就是“相对于主流群体而言,他们在政治上无权势,缺少社会支持网络,经济上日益贫困,文化心理与自身价值不被认同,自信心低落”。按照这一界定,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农民中的低收入者、进城务工的农民、城市低收入者等等。虽然人数庞大,但他们始终附属于主流群体或强势群体,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农民工处于由乡村向城市文明的转换过程之中,他们所感受到的边缘处境更为突出,《南方周末》的报道,无疑为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提供了观察社会边缘人群的一个分析范本。然而,由此来反观传播报道的现状,人们不仅要问:阿星们到底有多少表达意见的空间?大众传媒又是如何建构对弱势群体的报道议程的?不可否认的是,弱势群体虽然人数众多,但在传媒上一直处于失语的地位。
按照话语分析的理论,话语代表着一种符号权力关系,表征着言说者和所属群体之间的力量关系。而大众传媒作为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话语场,其实正反映出当代社会权力的较量。弱势群体的传媒失语与他们在社会上话语权力的弱势地位是相一致的。长期以来,弱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和利益分析体系中一直处于劣势,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资本的逻辑更进一步深入支配了社会群体的分配机制,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弱势群体在政治上、文化上无法占有主导的话语权力,当然也就不可能影响传媒的议程设置;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
具体而言,传媒的弱势群体报道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
报道数量与层次的有Fg-4~-从报纸来看,现在全国2000多家报纸中以农民为主要受众的少之又少,其中仅有的一些农民报发行量也多在几万份徘徊,处于边缘化的困境中,若非国家的政策支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恐难支撑下去。再说电视媒体,纵观全国各类电视台,能叫得响的对农栏目寥寥无几,即便是这些屈指可数的栏目,收视率也始终上不去。如《金土地》原为央视经济频道重点推出的一个对农村栏目,由于收视率排名一直靠后,在频道的多次整合中早已不见踪影。涉农传媒与涉农节目的困境实际上折射出整个弱势群体在传媒中所处的地位。有研究者曾对人民网在 2004年有关农民工的62篇报道进行了内容分析,发现报道主题大多集中在民工荒和讨薪问题上,消息来源多来自于官方和意见领袖,报道类型以评论为主,报道立场倾向于负面,多以同情的语气叙述,反映出城市人的优越感。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于其他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命运已经得到了传媒一定程度的关注,但这种关注远远不够。
报道过程中的刻板印象由于缺乏接近媒介的条件和能力,弱势群体只能被动地、无条件地接受来自大众传媒的选择性呈现。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失去了传播能力与传播工具,就等于失去说话与表达的能力,甚至导致自我本质的丧失,并且将自我形象的诠释权,拱手交于媒介掌控者的手中”。在有限的弱势群体报道中,一些传媒呈现弱势群体形象也表现出妖魔化倾向。请看以下的新闻标题:“20多名民工拿手电偷窥女生洗澡被发现后还脱裤”、“多次投恐吓信携子弹一民工梦想不劳而获被批捕”、“七名民工爬塔吊为讨薪”、“赵薇浑身脏兮兮像民工”、“为200多元工钱讨薪民工锤杀工头家人”、……可见,传媒的弱势群体报道充斥着平面化、贬低化甚至妖魔化的倾向,在受众心理中形成了固有的刻板印象。出现在传媒报道中的弱势群体形象,要么是亟待社会救助的可怜虫,要么是行为过激的法盲,甚或是犯罪案件的当事人。按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由于缺少切身的体验,城市受众对弱势群体的认知主要来源于媒介通过编码形成的媒介事实,他们在解码过程中基本上会完全按照媒介信息所传递出的参考代码来进行解读,并在这一过程中认可媒介所倡导的主导意识形态。传媒的不平衡报道势必会在城市受众的心理中形成对弱势群体的如下刻板印象: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容易犯罪、法盲、贫穷、不讲卫生等等。可见,传媒的刻板印象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城市之间的隔离,加剧弱势群体与主流群体之间的信息鸿沟,甚至可能为公共管理决策提供错误的“现实”依据。如2005年深圳市曾出台措施限制“低素质”的外地人进入本地的决策,还有每次提出都会引发强烈反响的限制外地人“进京”的建议,都是源于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弱势群体作为占社会绝大多数人口的成员,如果在改革进程中长期处于边缘化处境,势必会产生心理的失衡,从而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潜在不稳定因素。
二、传媒影响力经济与关注弱势群体的矛盾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的观点,传媒产业的经济本质是影响力经济,而不是注意力经济。传媒影响力来源于它所吸聚的受众的社会影响力,并且“这种对于受众的影响力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进一步地影响社会进程、影响社会决策、影响市场消费和影响人们的社会行为。”通俗地讲,对传媒发展具有真正意义的不是多少人在看,而是多少有影响力的人在看。如美国的《纽约时报》,发行量并不是全美最高的,但它通过影响美国最具社会行动力的受众群体,有效地主导着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甚至影响着美国其他传媒的议程设置,从而建立起自身独一无二的传媒影响力。
何谓有影响力的人呢?实际上就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主流群体,也就是“处于社会认可的价值体系之中,掌握着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资源,有较高的消费能力与文化品位,能利用传播媒介来获取信息的人群”。传媒影响力经济的本质内涵就落脚在受众群体中,也就是传媒要吸引主流人群,“为他们提供卓有成效的信息支撑、知识支撑和智慧支持,从而获得巨大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从社会价值角度来讲,以主流人群为目标受众,传媒的权威性和社会声誉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进而对社会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发挥强大的导向作用,对社会整合和文化的发展也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从经济价值角度来讲,广告收入是传媒最重要的经济来源,而广告商看重的不是受众的绝对量,而是与其商品的相关量。也就是说,传媒的有效受众接触率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主流群体具有强大的消费能力,自然会成为广告商最为理想的目标群体。正如莫斯可在引用斯密塞的观点研究这一问题时说:“大众媒介的构成过程,就是媒介公司生产受众,然后将他们移交给广告商的过程。”这种受众是“符合广告商需要的特定的人口学特征的受众”。
按照传媒影响力经济的视角,弱势群体受众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都极为有限。就前者而言,弱势群体处于社会底层,受教育程度较低,基本没有社会话语权和影响力,缺乏参与传播活动的机会和手段,缺乏接近媒介的条件和能力,无法利用媒介发出自己的声音。就后者而言,弱势群体的经济力量有限,多数处于贫困或准贫困状态,消费能力非常薄弱,显然不符合广告商的要求,传媒作为一项产业,也要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而针对弱势群体的采编成本过高,预期回报又太低,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以此观之,弱势群体自然会在传媒影响力经济的构成中处于边缘和附属地位,是可以被忽略的群体。
传媒影响力经济所传递出的市场逻辑,是导致弱势群体传媒边缘化的一个核心因素。正如政治经济学派所指出的,传媒作为经济结构的一部分,要追求必要的经济收益,因为害怕承担风险,势必会忽视那些缺少经济力量的受众。而信息的贫困又会加剧弱势群体的社会边缘化,使他们在社会发展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也就更不可能接近媒介、影响媒介。
然而,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讲,以农民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占据着人口的绝大多数,传媒作为社会发展进程中一支重要的平衡力量,如果对他们“视而不见”,或者有偏见,必然会带来极高的社会风险成本。
那么,传媒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实体,难道不应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反思一下本身的社会责任吗?这就涉及到传媒的角色问题。
三、媒介的定位—三种不同角色之间的冲突
社会学中的角色概念是指与人的社会地位及身份相一致的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每个人、每个组织都在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角色构成了社会群体与组织的基础。当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扮演了多种角色而彼此之间的角色期待又不相一致时,就会产生角色冲突。作为中国现代社会的基础性组织,传媒主要面临三种角色定位的要求。
首先是喉舌角色。长期以来,中国的新闻传媒在社会结构中担当的角色一直很明确,那就是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政府喉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传播媒介所必然承担的一种政治角色,在实际实施过程,又以党报等机关报的喉舌功能最为突出。既然是党报,其首要功能就是通过信息传播进行政治动员和社会服务,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宣传,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传媒的市场主体与社会公器的角色功能也逐渐凸显出来。在产业化改革的大趋势下,传媒的市场主体角色已经得到确认。除了极少数以党报为代表的传媒还可能接受财政补贴之外,绝大多数传媒必须要面向市场求生存、求发展,它们作为市场竞争中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要通过向市场提供信息服务来获得价值补偿和价值增值,从而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源空间和资本动力。
但传媒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主体,它还担当着提供社会公共信息平台的责任。按哈贝马斯的观点,在官方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存在着一种公共领域,传播媒介则是这种公共领域最集中的代表。作为公共领域,传媒有义务向社会各受众群体传递信息,为公众代言,并成为他们交流沟通的意见平台。这也就是社会公器的意义所在。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政治取向、市场取向与公众取向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往往不在一个平台上,传媒的三种角色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与矛盾。因为喉舌身份是一种现实的规制,它就像一把隐形之剑,在关键的时刻会对传媒的行为加以强制性的约束,所以我们在很多时候所讨论的往往是传媒的市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发生的碰撞与冲突。市场的强大力量会把传媒变成追求利润的机器,从而对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视而不见,甚或主动去引导受众的低级趣味。如假新闻的层出不穷、传媒低俗化等备受公众批评的问题都是因为过分注重经济利益而致使公众利益受损的实证。在媒介的日常行为中,鉴于公众利益的抽象性和外部制约制度的缺乏,传媒更多地会出于现实的考虑而倾向于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其实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政府喉舌与市场主体角色之间的分歧已经制约了新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前制约新闻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体制上的障碍,包括结构本身的合理性和多样性。”作为市场主体,要求资金来源的多样化与结构的多样化,这些都需要体制面得到一定的开放。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增量空间,传媒必须要在体制转型上有所突破。
那么,传媒的角色定位与弱势群体报道有何关系呢?
从喉舌的角色来看,传媒必须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维护政府所要求的整体秩序。2003年以来,党和政府都比较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尤其是农民,中央曾连续发布一号文件来指导农村工作,并把农民增收等一系列问题作为中央的工作重点。要发挥喉舌功能,自然应该把弱势群体作为传媒的一项重要议程设置。然而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看,传媒必须要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通过影响力经济来获得发展动力,那些不被广告商喜欢的弱势群体自然也不符合传媒的市场定位。于是我们看到的是,政府议程更多地只反映在经济考量较少的党报媒体中,其他传媒由于面临市场的压力,报道数量有限,角度单一。而党报等传媒的报道又难以突破既有报道模式,囿于传统的正面报道思维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解读不够深入,公文式的新闻多,说教的新闻多,报喜式的新闻多,很难获得预期的传播效果。
以社会公器的角色来观察,传媒是公众的代言人,弱势群体自然也应该包括在内,但公众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传媒日常所面对的可能是一些具体市场诉求,如广告的投放量,发行量,况且弱势群体话语权的缺失决定了他们无法形成有效的公众议程进而去影响传媒的议程设置,所以很多时候这一“沉默”群体的生存现状还要靠掌握话语权的精英人物的发现,如有责任感的记者、学者等。但我们不得不遗憾地看到,很多记者的社会责任感还亟待加强。
可以说,正是基于传媒三种角色定位的模糊与身份的混乱,从而导致传媒报道上的偏差。从表面上看,每一个传媒都应该从社会责任出发来关注弱势群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传媒因为不承担这种责任或尽量少承担责任而发生的风险成本与传媒的收益相比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在当前的新闻改革的大背景下,如果既要求传媒面向市场参与竞争,又要求它兼顾社会责任,同时又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又如何能做到有效监控呢?简单地要求传媒扮演三种角色,只能是导致传媒既同传统身份渐行渐远,也与现代身份若即若离。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新的机制来确认传媒的有效角色,就显得非常必要。
四、从弱势群体报道看传媒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角色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平衡机构,在和谐社会的建构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拉斯韦尔曾经提出,传媒具有监视环境、协调社会各部分以及传递社会文化的功能。在和谐社会中,传媒更要积极地发挥这些功能,为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各阶层的共识与理解发挥重要的作用。
充分发挥监测和预警功能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及时发现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与问题,而传媒担负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社会中的问题进行监测与预警,并通过平衡报道促进信息在各阶层中的对称流动。弱势群体作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果长期处于边缘状态,被主流社会所忽视,势必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传媒应该充分发挥“公共领域”的功能,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交流平台,及时反映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与需求,并对损害他们利益的事情进行强有力的监督。
协调弱势群体与社会其他阶层的关系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公正与公平,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应该是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之下,如果一个利益阶层的崛起是以其他阶层的利益受损为代价的,那这个社会就不是真正和谐的,传媒作为社会生态系统中必不可少的平衡系统,应该为充分实现这种公正与公平发挥作用。传媒不应成为社会某一群体利益观点的表达工具,而应该真正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空间。要平等对待社会的各个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给予他们同等的信息传递和交流的机会,有效地沟通弱势群体与其他阶层的关系。只有这样,传媒才能真正扮演协调的角色,才可能将社会内部的相互伤害降至最低,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才能在逐渐磨合中找到有效的整合方式和手段。
如前所述,传媒的角色冲突是与社会各阶层对传媒的不同利益期待分不开的,要真正发挥传媒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责任,必须充分整合各方的角色诉求,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体制创新,对传媒进行分层管理。正如一位高层官员所指出的现阶段大众传媒领域将要进行的体制改革规划:“将来事业主体就是公共服务的主体,企业主体就要面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微观上将来所有的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网络出版、电子出版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等等,都要按照这两种性质来划分,一类是属于公共服务事业性质的,一类是面向市场企业性质的,就是这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这里所称的“事业主体”,是一种“主要是依靠政府资金,以不盈利为目的,以公共服务达到某种特别目的为目标的体制”;“企业主体”则“一般都要面向市场,转制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显然,媒介分层管理的思路将是政府今后进行传媒改革的方向。2005年7月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包括传媒产业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等。可以预见的是,资本的多元化势必会对“企业主体”性质的传媒发展产生积极作用。进行传媒分层管理,无疑有助于廓清传媒的角色身份,角色定位明确了,才可能实现传媒的公正平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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