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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价格与市场零售价格差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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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irn.com 发稿日期:200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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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研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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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中国呼吸机市场深度调查及价格预测报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 【报告页码】 350页 【图表数量】 1502008-2012年中国医药包装市场深度调查与投资前景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 【报告页码】 350页 【图表数量】 1502009-2010年中国中药行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及发展 2008年,美国华尔街危机不仅迅速波及全球金融市场,而且已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金融危机2008-2010年中国咽喉用药业研究咨询报告 近年来,我国咽喉疾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状态,使得咽喉用药成为了继胃药、感冒药之外,百姓消费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今天,药品价格出现差异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平价药店”、“连锁药店”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医院周围,价格上的直接对比使得医院药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现象格外醒目,加之新關媒体的“高度关注”,更让老百姓对医院的药品价格产生了不少怨言,药品价格问题也因此成为消费者投诉医院的热点,许多医院为此还背负了“黑心医院”的骂名。再则,国家近6年来全面推行的药品价格改革,倡导以“低价”为先,并建立起了相应的药品降价机制。在这种主导思想指引下,使得人们对药品的评判标准过分集中和局限在价格这一层面,已自觉或不自觉地步入了一味追求低价的误区,而对于药品研发、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以及运输、养护、销售过程中的技术含量等核心问题却关注甚少。那么,现阶段我国医院药品的价格是否合理呢?有调查[1]认为,在国内临床上使用的“仿制”类药品的价格,实际上远远低于同类进口和合资药品的价格;国产老品牌非专利药品的价格,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同一药品的价格。与国际市场比较,我国医院的药品价格并不高,那么,应不应该高于国内的市场零售价格呢?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而言,笔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是正常的,其原因主要有:
1 医院药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合理性
1.1 医院与药店对药品质量的保证体系是不一致的
在商品经济社会,价格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武器,药品行业同样也不例外。但对于药品而言,如果人们把目光过分地集中在其价格方面,显然是不正确的。这是因为,药品作为一种治疗性商品,低价格只能实现其购买力的转移,刺激产品销售的能量相对较小;同时,药品又是一种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性的内涵突出地表现为不能完全由价格来体现,而必须首先要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然后才是价格的高低。一般业内人士都比较清楚,由于生产企业不同、品牌不同以及定价基础不同,药品价格和药品质量必然存在着各自的差异性。同样都是达到GMP标准的药品生产企业,由于生产工艺不同,生产出的同一药品出现质量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就拿目前临床常用的青霉素V片来说,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其发生过敏反应的几率是不同的。近年来,国内经过大量临床观察和试验研究发现[2],青霉素中的高分子杂质是产生过敏反应的过敏原:杂质平均为2144μg/g时,过敏反应率为02%;杂质控制在5124μg/g时,过敏反应率为043%;杂质控制在767μg/g时,过敏反应率为074%。并且,试验结果明确显示,减少青霉素过敏反应的关键是提高产品的纯度。而《中国药典》(2000年版)并未对高分子聚合物杂质含量指标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同样是达到国家药典标准的青霉素V片,有可能其内在品质就不一样,如果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临床效果跟踪,一般人根本无法分辨。一些企业通过技术攻关,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使杂质含量大大降低,提高了产品的内在质量,使其疗效更好、不良反应更少,但同时生产成本也相应提高或技术含量上升,因此从价格上理应体现出这种差异。通常,老百姓都不具备衡量药品质量的能力,市面上药品品牌众多,科技含量各不相同,疗效也不尽相同,常会出现商品名称类似、“成分”相同,但生产厂家却不同、疗效也不同的现象,而药品内在品质的优劣,医院的医师或药师要比药店营业员清楚得多。这是因为,医院在购进药品时有专门的委员会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设置了高标准的药品保管条件,进入医院的药品有专业人员验收,对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有专门人员运用专用仪器进行检验,有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医生、药师、护士对药品的使用效果进行观察、监测并及时得到反馈信息,这些方面都比药店的专业水平更高。
1.2 群众在医院与在药店所接受的药学服务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老百姓患了点小毛病,只要对所患疾病的症状略有所知,自行到药店购买一点药自疗即可,但为什么很多时候还必须到医院里走一趟,甚至还要住院治疗呢?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医院有药店无法比拟的一面,那就是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包含了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人员高技术性的辛勤劳动。药品作为商品,可分成多个层次,除了一般的外在形式之外,还有其“核心利益”及消费者能方便、有效和安全使用的期望值层次与获得理想的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的附加值等层次。药品本身只是商品的一种外在形式,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最关心的是药品中所包含的核心利益——健康。购买药品就是为了购买“健康”,包括对健康的期望,这就是药品的特殊性所在。同时,伴随药品购买行为发生的药学服务,早已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默契——提供优质药学服务(包括药品的选择指导、使用咨询等)。一旦离开了药学服务,药品就与别的商品没有什么不同了。随着药品种类的不断丰富,药品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广泛,新的用药问题也不断涌现。不仅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更多的还是不合理的药物治疗,包括直接和间接的药物相互作用。没有优质的药学服务,用药安全如何保证?药店配置执业药师指导购药、用药已成为现代药店必由之路。但是,根据广州市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上98%的执业药师都在医院药房工作,在药店工作的不到2%。药店的药师一般只需花上数百元钱,培训1个月左右便可上岗;医院则不同,这里暂且不提医师、护士在药学服务中所起的作用。仅就药师而言,医院药师是药学领域中最庞大的一支队伍,拥有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并经过长期的专业培训,无论从传统的调剂、制剂、药品采购,还是到现代的临床药学、药学监护,诸如指导合理用药、逐步实现个体化给药、特殊药品的正确使用、临床用药咨询、药物配伍研究、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以及治疗药物监测等药学服务过程中,至少实现了以下3方面任务[3]:(1)发现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2)解决实际发生的用药问题;(3)防止潜在的用药问题。就提供药学服务的内容与质量而言,医院与药店有很大的不同,药品在医院使用的效果药店是无法比拟的,可见,药学服务理当在药品价格上得以必要的体现。
1.3 医院与药店的药品使用结构不一致
药店主要依靠向消费者提供简单的药学服务,以及提供一些用量大的药品来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所以其目光多放在价格敏感的药品,如一些竞争性相对较大的常用药和慢性病用药上,而对于新药、抢救药品、生物制品、化疗药品等并不关注。医院则不同,医院专业设置齐全,接触的病种多而杂,常常会根据病情急、重等特点置备多种药品,规格也更齐全。药品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其使用离不开医师和药师的指导,新药尤其如此。因此,医师、药师在药品的消费中便充当了一个重要角色。医院的医师、药师由于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专业知识更新快的特点,是接受和使用新药的主体。新药的开发也为生产企业提供了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企业合理的投资回报大部分是在医院的使用下得到体现的。所以,医院也就担当了保障制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任。而政府在为药品订价时,必须有效地体现出这种合理的差异,实现有差别的订价政策,以确保生产企业的合理利益。这主要是新药原研制企业在前期的科研投入和市场开发费用较高,因此,其产品成本自然应该高一些。国际上通常认为,新药开发是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产业”,对研制开发新药多采取价格鼓励政策。但是现行的国内药品价格体系却约束了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使我国民族医药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最终导致民族医药工业发展后劲缺乏,有可能形成对进口药的长期依赖,这是国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对于新药,一些企业采取自主订价方式,医院为增强自身竞争力,一律顺加作价。顺加作价是以实际进价作为基价的,因此,同一品种,不同的销售单位出现价格差异应当是可以理解的。
1.4 医院与药店的体制与运行机制有所不同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的数据表明,从2004年10月医院、药店常用药价格对比来看,医院常用药全国平均实际零售价总体上仍然高于药店3164%,其中化学药品平均约高2774%,中成药平均约高3749%。但是,许多药品零售企业仍公开对大众和媒体宣称其药价“比政府核定的零售价格平均低45%”,或者更低,且仍有10%的毛利。但这个“平均45%”无人考究,也无从考究。的确,药店部分药品的价格比医院低是不争的事实,主要原因是药店多为民营企业,是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拥有更多的自主经营权,负担轻,运行成本相对较低,降价让利的空间也就大一些;并且,其药品是现金结算,获得的购买价较医院低,药品采购成本的差异性导致了药品价格的差异性。另外,其营销策略灵活,实行批量作价,量大价低,量小价高;拥有价格的话语权,可灵活调整定价,如感冒多发季节,推出特价感冒药;易发心脑血管病时,可降低此类药品价格也是主要的原因。医院则不同[4],医院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机构,应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以治病救人为第一要务。所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始终是医院的根本。目前,国家、各地方政府对医院的资金投入非常有限,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还离不开药价的差额收入;医院是部分市场化的组织,实际上是标准的双轨制,其医疗收费价格是多年前制定的,物价发生了变化,医疗收费并未调整,没能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而医院所需的各类物资均进入市场经济,其采购的药品、器械、耗材、建筑装修、水电费用等均已完全市场化,这必然要影响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院投入大、负担重、成本高,与药店在药品价格方面的竞争根本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2 医院药品并不都是“药价虚高”
医院药品价格高于药店是确实存在的,但不能以偏概全,相当多的药品价格并非虚高,医院药品价格并没有超出国家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基本分为两类:政府定价品种和企业定价品种。由政府定价管理的,主要是列入《医疗保险基本目录》的品种和一些特殊药品,其余药品的定价已基本放开。凡是被列入政府定价的品种,政府会通过强有力的手段进行干预;对于企业定价品种,经过国家大力推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药价已一降再降,还能虚高到哪里去呢?目前,临床常用的大黄苏打片、碳酸氢钠片1瓶1000片,仅定价4元多;多家企业生产的大输液竟然还不及1瓶矿泉水的售价,这要药厂怎么生产?并且,据“中国护士网”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
2004年以来,医院和药店实际零售价都在下降,但医院的降幅更为明显,在合理订价和让利于民方面医院确确实实的做了大量工作。
医院药价并不虚高,突出体现在医院制剂上。长期以来,医院制剂给人的感觉是价廉物美。医院制剂本质上仍是药品,自然应与市售药品同等对待。但是,按照目前的自制制剂订价原则,医院对制剂室的软、硬件投入几乎是没有产出的。许多医院制剂都是多年医疗实践的结晶,是市场无供应而医疗上又急需的。医院制剂一旦停止生产,病人可能无药可用或即使个别企业考虑生产,但同样的品种,价格却可能要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5]。
3 结论
总的来看,药品订价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保证人们吃得起药,又要保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研发出有前途的新药,保证商业企业肩负起药品流通的责任,同时使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所以,应以实事求是的眼光看待在医药市场上同一药品有不同价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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