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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房产市场不需政府调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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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irn.com 发稿日期:2005-4-25
- 【搜索关键词】:研究报告 投资分析 市场调研 房产市场 政府调控
- 中研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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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的25000言上书没有全文发表,所以不能得以“通观”,但从报道所引“当中国建立了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后,商品房只面对中高收入家庭,主要解决改善与提高住房质量的责任。在递次消费的条件下完全可以放开或不控制这部分商品房的价格,更不应用行政的手段去干涉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由政府承担,而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应交给市场”等言论,大致可看出任志强上书的核心思想,就是政府只应负责建造经济适用房,而中高档商品房价格应由市场自行调节。
政府确应建造经济适用房以解低收入人群居住之忧,但这并不意味著对于中高档商品房价,政府就没必要进行必要的调控。
当前商品房价格畸高很大程度上与部分地方政府的人为作用不无关系。高房价推动地价上涨,地方政府可从中谋取更大利益。地方政府充当商品房售价“炒盘手”,本身就是使用非市场手段与民争利,没有理由不受到行政权利的限制。
一些开发商使用隐藏真实信息、炮制虚假信息、囤积居奇等诸多手段哄抬房价,其中许多做法不但有违市场经济道德且已涉嫌违法,市场经济不能成为一些不法商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通过非法手段掠夺国民财富的借口,对于违法之举,政府部门不应也无权置若罔闻。
而公民个体投机行为推动房价不正常攀升,直接导致大量一般收入人群无房居住,而且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政府没有理由不出台政策平抑房价,同时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商品房价格畸高导致广大的一般收入人群无房居住,不利于人民安居乐业目标的实现,也影响和谐社会的建成。尽管政府现阶段应多建经济适用房,但政府也有义务帮助群众实现逐渐入住质量较高、便利生活的中高档商品房的愿望,而不能像任志强所说的,政府应止步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前。“中低收入者应租房而不要买房”,或“只应购买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发出如许言论与“穷人吃咸菜就够了,何必要吃肉”如出一辙的言论,理应为人们所鄙视。
由于房地产上下游关联产业众多,且有不少属于主导性产业,因而房产市场的泡沫一旦破裂,由此冲击造成的经济衰退,甚至会使国民经济多年后都难以重振。对此,政府无权也不会坐视不管而任其“发展”。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及国家经济多年衰退为代价来换取极少数人永不满足的暴利,难道就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房地产是事关国民居住权的特殊产业,具有许多行业不具备的特点,因而不能简单照搬市场经济的一切原则。何况,我国当前出台的一些货币、税收政策并未超越法律规定、侵犯开发商权利,因而并非直接的行政干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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