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上,中央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后,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都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2015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政策实施以来,乡村农业旅游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
2012年-2016年,以“农业+乡村旅游”为模式的三产融合模式发展迅猛,中国乡村旅游游客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32.0%和26.2%。
2016年,全国乡村旅游游客接待已达24亿人次,占国内游客接待人次的54.4%;营业总收入达4800亿元,从业人员845万,带动670多万户农民受益,旅游收入占国内旅游总收入的12.2%。
2017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2万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7400亿,
创意农业、分享农业、众筹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预计到2020年,全国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将超40亿人次,实现总收入2.3万亿元。
乡村旅游也是我国旅游投资的热点领域之一,近年来,民宿、特色小镇、乡村休闲地产投资增长迅速。截至目前,全国共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28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70个,乡村旅游投资还将持续升温。
三产融合的含义
日本提出的第六产业是指通过鼓励多种经营,即不仅种植农作物(第一产业),而且从事农产品加工(第二产业)与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第三产业),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由于“1+2+3”等于6,“1×2×3”也等于6,因此称其为“第六产业”。 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形式上都涉及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链接起来,实现产销一体化。农业产业化更侧重外来龙头企业的嵌入带动农村农业外生性发展。 三产融合是六次产业化的拓展版,二者都是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业融合起来形成多样化和规模化的格局。三产更侧重产品本身的价值转变和价值延伸,六产侧重产业带动更强调内生性发展。
传统农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是弱势产业,我国农业长期坚持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的生产方式,具有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合作组织发育程度低的“三低”特征。 “小农户”与“大市场”制约了农民增收和农业深化发展。阻碍了农业发展的“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进程。 农产品产销脱节现象严重、农产品附加值低,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产融合发展为突破以上这些制约提供了有效解决途径。
三产融合是以农业为基础和依托。借助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的方式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由一产向二产向三产拓展,打造农业综合体和联合体,进而达到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增收的目的;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突出亮点;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农村新产业的一种新业态。
三产融合的发展的特点
2013年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普遍出现国内外价格倒挂,根本原因是我国农业基础竞争力不够。
2001年加入WTO时,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是15%,世界是60%。
我国大米、小麦、玉米、棉花、食糖5个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外可以实行高关税。现在来看,65%的配额外关税还能够把国外的大米、小麦、玉米挡在边境之外。但是从长远看,终究有一天65%的关税不足以对冲中国和新大陆国家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
届时我国只有提高农业竞争力,才能够保持一定水平的农产品自给率。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不仅仅是我国农户与国外农场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包括农户或农场在内的产业链之间的竞争。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延长农业产业链、重构农业价值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但总体而言,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偏低、农民参与和分享的机制不顺畅,仍是我国多数地区农业的软肋。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就要全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链竞争力。
我国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占就业的比重为28%。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城乡二元体制还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背景下,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很难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提高而相应下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就算我国变为高收入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已经成熟了,但是我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仍会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我国农民群体中会沉淀相当比重的“40、50”人员,部分农民工到了一定年龄后也会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回到农村。
我国人口红利消失的拐点已经到来,如果农村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
要让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既需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尽可能多的进城务工农民留在城市,也需要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找出路,让他们的空闲时间得到充分利用。
仅靠第一产业显然难以实现,必须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发展二三产业,才能使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全年得到均衡利用。
1、2015-02-01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 2、(2015年12月31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 3、2016-01-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4、2016年3月16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 5、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6、2017-10-18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7、2017年12月07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 8、2018年2月4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9、2018年3月5日 2018政府工作报告
1、浙江省财政大力扶持三产融合发展 探索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湖南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意见》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
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
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融合模式;
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产业链增值受益;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1+3融合服务业向农业渗透,利用农业景观和生产活动,发开休闲旅游观光农业;
利用互联网优势,提升农产品电商服务业;
以农业和农村发展为主题,以论坛、博览会、节庆活动等内容展现农业。
1+2融合利用工业工程技术、装备、设施等改造传统农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发展高效农业。
典型代表如生态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植物工厂等。
2+3融合二产向三产拓展的工业旅游业,以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风貌、产品展示为主要参观内容开发的旅游活动;
三产的文化创意活动带动加工;
通过创意、加工、制作等手段,把农村文化资源转换为各种形式的产品。
1+2+3融合农村三产联合开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传承、教育体验等多种功能,使三种产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
典型业态有农产品物流、智慧农业、工厂、牧场观光、酒庄观光等。
第一种,是农业内部有机融合模式 将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作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发展高效、绿色农业。这样一来,高效益、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农业蓬勃发展,一些传统资源、农业废弃物被综合利用,农业潜力就被激发出来了。 第二种,是全产业链发展融合模式 全产业链发展融合模式,指从建设种植基地,到农产品加工制作,到仓储智能管理、市场营销体系打造,再到农业休闲、乡村旅游、品牌建设、行业集聚等,一步步走下来,就形成了一条龙“全产业链”。 第三种,是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 就是说,在稳定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旅游村镇或乡村旅游示范村,积极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学校。 第四种,是科技渗透发展融合模式 科技渗透发展融合模式,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大力推广引入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引进先进技术生产栽培模式等,实现现代先进科技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发展。 第五种,是产业集聚型发展融合模式 随着农业产业发展规模的逐步提高,特别是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产业发展呈现集聚态势,产业、产品品牌和价值不断壮大,实现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
形成农业与二三产业交融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是要把涉农工业和服务业简单地搬到农村,而是要加强统筹规划,有序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促使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农村产业融合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加快农业内部融合:加快农业内部融合,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 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加快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支持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农村特色加工业。创新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模式,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的有机衔接,拓展产地直销渠道。 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以及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完善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不同主体,能否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这是与过去发展乡镇企业的最大区别。要通过组织模式、经营方式和产权关系创新,让农民真正分享产业链延伸和功能拓展的好处。 创新产业链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提高农户对等协商能力: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拓展农民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完善农民股份合作社、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 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示范活动,更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成立各类农工商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间实行融资拆借、集约化采购、共有品牌等多种运转模式,打造企业、科研人员、农户等多方利益共同体。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鼓励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开展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国家涉农政策要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直接挂钩,把带动农户的方式、效果及其可持续性作为主要依据。
运用现代理念、现代技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把传统分散的农业生产转变为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关键是将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农业,用现代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 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促进产业融合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推广适合深加工、休闲采摘的农产品新品种。推广农科教、产学研模式,鼓励专家、学者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推行农村创业导师制。 培养农村产业融合人才: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农业职业教育,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在科研单位和农业企业之间双向流动,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激励机制。 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发挥供销合作社、农垦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经营领域。充分发挥农垦资金、技术及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把农垦建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更多依靠新型经营主体选择产业融合的具体路径,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政府主要起护航作用,在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下更大功夫。 始终坚持市场和消费导向:努力帮助农民提高调结构的本领,围绕市场需求发展生产,推进农业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和消费导向”转变,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多层次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农村信息化、创业孵化、产权流转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增加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供给。 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辅助设施建设;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加大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研究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域。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 健全产业融合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启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推进新型城镇化,将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二三产向重点乡镇及产业园集中;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镇。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规模化养殖场、林下经济、休闲采摘农业等。
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健全市场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加工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
拓展农业多功能,将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特色旅游村镇,鼓励发展智慧乡村游,开发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发展多类型的农村产业融合方式需发展农业新业态,“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物联网化、大数据、云计算、农产品电子商务、阳台农艺等。
要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效结合,合理借鉴土地、人口、工业“三集中模式”,配套完善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展销中心等。
鼓励兴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服务领域;
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部)
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鼓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示范、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力争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农业部、林业局)
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
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经营领域,如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供销合作总社)
教育培训、品牌营销、商业模式推介等;
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工作;
联盟成员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共有品牌营销宣传等。(农业部)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农业;
开发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和生态修复;
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等)
受地方财力以及环境、土地、产权等条件制约,还存在融资难、用地难等政策瓶颈,投融资体制与发展要求不适应。
传统农业生产基地的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停车场、住宿、餐饮、娱乐、卫生、路标等旅游配套设施,以及通讯网络、电子商务推介平台等现代设施还不完善。
休闲农业观光点还处于“盆景”的状态,规模尚小、开发水平低、景区特色不明显、不能串点成线,“过夜经济”尚未形成规模。
具有地方特色、农旅深度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集艺术性、纪念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农特旅游商品的生产、营销体系尚不完善。
在现有统计体系中,“三产融合”的发展成效难以在农业一产中体现,农业部门推进农旅融合工作存在“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思想障碍。
农业内部有机融合模式产业链设计、全产业链发展融合模式设计、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设计、科技渗透发展融合模式设计、产业集聚型发展融合模式设计等。
中研普华是制定三产融合的战略规划服务商,落实政策引导融合、创业创新促进融合、发展产业支撑融合、完善机制带动融合、加强服务推动融合。
主要产品:三产融合产业咨询报告、三产融合产业规划报告、三产融合产业链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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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