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教辅书行业出版流程

中国教辅书行业市场主体分析
一、中国教辅书行业市场主体类型
第一梯队为国家级出版社和省/市级国有出版集团。对于教材教辅出版行业而言,这些集团拥有出版社资源,具备天然的垄断优势。第二三梯队的企业均需通过和他们的合作,才能参与到教材教辅出版领域。具备垄断优势的前提下,第一梯队玩家多数都是全产业链玩家。
第二梯队为规模较大的民营出版企业,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有自己的核心内容产品,拥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如《优化设计》、《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等;
第二,与出版社合作,建立自己的线下和线上发行渠道;
第三,对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有深刻理解;
第四,已上市或者融资规模靠后;
第三梯队,能满足以下几点或全部条件的企业即可归入:
第一,产业链不完整,只提供产业链单一环节的解决方案;
第二,与出版集团合作,主要服务于数字出版业务;
第三,在出版集团发展模式上能提供新的模式或者发展思路;
第四,营收规模相对不大、发展相对较快;
由于政策、地域保护主义等因素,第一梯队企业的优势相对稳固,第二三梯队难以在原有的模式上实现超越。数字出版的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教材教辅的数字化改变纸质教材教辅的出版模式,打破原有稳固市场格局,提供一个新的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第二三梯队可以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弯道超车。
二、中国教辅书行业企业入场方式
2012年实施的教辅政策给出版机构和相关民营企业带来深刻影响,也正因此,这一较之之前行业政策影响空前的教辅政策也被业内称之为“教辅新政”。我们今天谈教材教辅数字化,教辅新政是怎么也绕不开的话题。总的来说,教辅新政宣告了教辅行业的“微利时代”的正式来临。新政下,行业利润空间遭到强力挤压。销售收入下滑而成本高企,是“微利时代”业内的普遍现象。
销售收入下滑,主要可从征订渠道、发行和限价三大变化来分析:
首先,从征订渠道来看,教辅新政前,地方教育出版社教辅图书的征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主渠道征订,即通过列入省市级教育系统或新华书店的征订目录,向各学校推荐征订,之后由新华书店或专门的教辅发行公司统一发行;二是二渠道征订,即出版社以一定的折扣发货给大型的民营图书公司,由其直销系统直接进校园征订。这两类征订方式占据了地方教育出版社教辅发行的绝大多数市场份额。
教辅新政后,要求各学校采购的教辅材料须从省市公布目录中选取,严禁学校采购推荐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这不仅限制了地方教育出版社的教辅主渠道征订,且直接排挤了二渠道征订,使得直接进课堂的教辅总体数量大大减少,客观上减小了多数地方教育出版社的教辅发行总量。
其次,从发行来看,教辅新政的实施打破了原有全国统一模式的市场格局,逐步构建起按省市划分的区域市场,由此形成教辅区域壁垒。加之所有进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定价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印张定价执行,整体改变了教辅“高价低扣”的现象。因此,与过去同样的发行量的教辅相比,新政后所带来的销售收入将会大为减少。
最后,从限价来看,新政对进入征订目录中的教辅材料进行印张限价,限价后的印张定价单色约为0.9元,双色约为1.4元,较原来的定价均减少了30%~40%。而地方教育出版社多数以教辅出版为主业,教辅出版带来的销售收入和出版利润占据了营收的绝大部分。无疑,限价后销售收入的明显减少不可避免,出版利润的缩水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另一方面,销售收入下滑的同时,是教辅出版成本的持续上扬,这主要是因为出版授权的政策变化所致。
所有配套教材出版的教辅,须取得原创教材出版单位的授权。取得授权的出版单位根据双方约定,需向原创教材出版单位支付授权教辅总码洋的一定比例的授权费。从目前来看,最低的授权费约为授权教辅总码洋的5%,但也有出版单位要求支付的授权费用高达10%。通常情况下,原创教材出版单位在授权的同时,会附带一些附加条件,如在使用教材的同时,需保证原创出版单位的原版教辅达到教材用量的一定配套率。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地方教育出版社的教辅出版成本因授权费快速增加的同时,附加条件又迫使地方教育出版社出让一部分市场。无论是授权费本身还是附件条件,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地方教育出版社教辅出版的总成本。
欲了解更多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5-2030年中国教辅书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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