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北京市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指引要求,代言广告期间,明星或企业如有“大过错”,应视情况解除合同或停止代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北京市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指引要求,代言广告期间,明星或企业如有“大过错”,应视情况解除合同或停止代言。
代言广告期间,明星或企业如有“大过错”,应视情况解除合同或停止代言。
指引提出,代言广告期间,明星应对所代言企业及代言商品或服务予以跟踪关注,如代言企业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代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核实评估后,视情采取解除代言合同、发表个人声明等补救措施。
而一旦明星在代言期间出现不当言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偷税漏税、涉嫌犯罪等较大负面事件,继续代言易造成更大社会不良影响,应主动与代言企业协商解除代言合同、停止广告代言。
明星发现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在未签订商业广告代言合同或未经授权同意,擅自利用其肖像、签名等形式发布广告时,应及时通过告诫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改正、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并迅速发布声明予以澄清,提醒公众防止上当受骗。
除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之外,网络红人等在某个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及团体,只要进行广告代言,都必须遵守指引的规定。
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明星广告代言?合规指引提出,明星在商业广告中通过形象展示、语言、文字、动作等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或者证明,应当依法认定为广告代言行为。广播广告虽“只听声,不见影”,并不会出现明星形象,但表明明星姓名并以明星名义推介商品的,应当认定明星进行了广告代言。
明星以扮演的影视剧角色在广告中对商品进行推介的,也应当认定明星本人进行了广告代言。不过,明星不得以饰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英雄模范等形象或近似形象进行广告代言。
明星在娱乐节目、综艺节目、影视作品、访谈节目中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介绍、推荐;或是以“体验官”“推荐官”“产品官”等身份,以“合伙人”“入职”等名义,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但实际不存在真实的投资、合伙、劳动合同等关系的,同样构成广告代言行为。
今后,明星代言不光要“用过才代言”,还得“充分使用”,不能“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
指引提出,明星本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是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明星应当在广告发布之前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
在广告代言期内,明星应当以合理的频率、频次持续使用代言商品。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
即使是为婴幼儿专用或者异性用商品代言,也应当由明星近亲属充分、合理使用该商品。对于电子产品、汽车等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的商品,明星仅使用某品牌的某一代次商品,不得为该品牌其他代次商品代言。
指引发布“明星广告代言负面清单”,提出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电子烟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及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广告进行广告代言活动。
此外,不得夸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无从考证的数据;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不得对产品的价格、优惠条件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明星代言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预测投资业绩等方式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不得对借贷类金融产品一味宣传低门槛、低利率、轻松贷,引发消费者误解。
互联网广告行业市场多大?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内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铁路和密集的航线加快了城市之间的人流,城市地铁和轻轨也使市民的日常出行更加频繁。高铁、飞机、地铁等交通工具上的手机电视广告是户外广告的另一个增长点。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2-2027年互联网广告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分析: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迅速崛起,对传统媒体广告提出了严峻挑战。2015年,电视广告在广告市场的第一位已经被取代,户外广告行业的压力更大。然而,户外广告一直是可以整合新技术的广告类型。每一种新的通信技术都可以用于户外广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是必然趋势,也是户外广告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
2020年,中国网络广告不同媒体的份额构成变化趋势愈发清晰,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份额继续保持增长,吸引更多的广告预算。其中短视频平台是增长最为显著的媒体类型,并且于2020年以17.4%的市场份额超过搜索引擎成为网络广告市场第二大媒体类型,而电商平台则以接近40%的市场份额继续蝉联网络广告市场第一大媒体类型。
2020年,中国网络广告不同形式的份额构成仍然在持续调整,其中电商广告与信息流广告占比继续上升,分别以39.9%和32.9%的市场份额位居前两大广告形式。
尤其是信息流广告成为增长最为显著的形式版块,主要原因是由于各类媒体纷纷开始深化信息流内容布局,进一步增加了信息流广告的商业化空间。
202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接近5000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3.85%。202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的增速显著放缓,主要是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品牌方对网络广告预算进行了重新的配置与规划。随着品牌方的市场信心不断恢复,商业活跃度进一步提高,初步统计2021年中国互联网广告规模或将接近5500亿元。
中国互联网广告行业按照营业收入可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的有阿里巴巴,营收超过1000亿元;第二梯队的为腾讯、字节跳动、京东、百度等企业,营收区间为500-1000亿元。第三梯队的为拼多多、美团以及快手等企业,营收为100亿元以下。
2022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预计约为5088亿元,较2021年下降6.38%,市场规模近七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中国互联网营销市场规模预计约6150亿元,较上年下降0.37%;广告与营销市场规模合计约为11238亿元,较上年下降3.19%。
品牌方对营销精细化、效率化和数智化的转型和追求,是网络广告市场行业链条中各方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推动未来网络广告市场继续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预计2021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将出现一定的回暖。至2026年,预计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将继续以17%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万亿元。
目前,,头部企业是稳定市场的压舱石。行业前十的企业广告收入规模合计下降247亿元,降幅为4.79%,小于市场整体降幅,主要是由于以字节跳动、京东、美团、快手为代表的企业持续增长,这些企业的增长不仅成为稳定市场的主要动力,而且在疫情的反复冲击中发挥着重要的市场平衡作用。
2023年互联网广告市场进行了展望,指出在监管方面,主流价值将导向内容与用户个性化内容有效平衡;在产业方面,数字经济将构筑健康发展新引擎;在市场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加速实施为互联网广告市场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报告》还指出,伴随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我国的互联网发展也迈入新阶段。当前,互联网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全面构建数字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把握时代机遇,不断探索互联网服务引导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方法,促进我国互联网营销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目前,互联网广告企业想要满足顾客需求,必须依靠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需要吸引技术型人才,所以此类人才议价能力会较强;各大互联网广告平台拥有巨大的流量优势,下游广告商议价能力较弱;现有竞争者数量不多,但市场集中度较高;
目前还未出现互联网广告的替代品,互联网广告行业面临替代品的威胁较小;随着互联网广告行业快速发展,不断有新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新企业的进入将瓜分互联网广告的市场份额,使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对现有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威胁。
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将转向结构性增长阶段。摩根大通近期发表研究报告称,随着中国线上广告市场渗透率接近2021年高位,认为市场结构已趋成熟,将较电商等其他互联网支柱经济体更具周期性及宏观驱动力,预期市场份额增长将是企业最重要的增长来源。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预期下,广告主对于广告预算的投放愈发谨慎,同时会更加注重广告的投入产出比,鉴于短视频形式在广告内容的传播裂变效果上具备天然优势,短视频平台有望在线上广告市场份额中占据更大比例。
根据在2021年9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有53%的广告主在过去一年增加了短视频平台上的广告预算, 55%的广告主在过去一年增加了内容广告的投放预算。
随着红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以及信息技术逐渐渗透到更多的生活和消费场景,为红人经济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影响着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习惯、决策方式、购物心智。红人成为了连接品牌方、平台和粉丝消费者三方的核心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广告模式上,B站除了平台中主流的中长视频、横屏模式之外,也在探索短视频、竖屏模式,也就是Story-Mode,能够满足用户“用一分钟/两分钟看视频,打发时间”的需求。
互联网基于新技术不断迭代,互联网用户的体量也随之不断增长,用户基于内容平台的行为已经渗入生活衣食住行以及代表个人标签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品牌商家更加重视内容运营。
商家根据自身品牌特征制定品牌推广和广告营销的核心策略,通过数据驱动精准对接目标红人并输出广告需求,红人团队制作内容并向不同平台进行分发,依托红人IP,通过平台向消费者传播内容,提高品牌知名度,引发消费者价值认同,激活购买行为。
在原有品牌方、平台、消费者三者即可实现的商业模式基础上,增加了红人环节,基于消费者和红人的粉丝关系,更好的刺激消费,促进了红人新经济生态圈的丰富与发展。
了解更多行业数据详情,可以点击查阅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2-2027年互联网广告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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