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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个人基本不缴个税 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2023

9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

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个人基本不缴个税

9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

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2023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此次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政策的考虑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再予以叠加扣除,兼顾了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近年来,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二、“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后的标准是多少? 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三、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四、今年以来,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税务信息化行业未来展望

展望税务信息化未来,疫情因素、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增强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加快疫情中小企业财税信息化进程。虽然疫情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营,但客户续购率下降。而纳税申报是税务信息化企业的刚需,在疫情影响下,企业进行无接触、财税信息化纳税的意愿增强。

在税务领域,以“互联网+税务”为主旨的智慧税务建设也在持续推进。利用大数据与云平台,创新办税服务,探索智慧服务新模式已成为各地政府税务部门的新常态,企业与税务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互联,税务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税务信息化行业充分实现税收制度和税收技术交融,提供优越的纳税体验、智能化的管理和决策的税务生态系统。

随着新兴科技的发展,我国税务信息化行业将朝着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一体化等方向不断发展,未来的税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功能更强大、运行更顺畅、内容更完备。

未来几年,根据财税改革,拓展及提升完善已有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用户界面、集成整合各个独立的信息系统以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将成为我国税务信息化的主要发展方向。

报告对中国行业的内外部环境、税务信息化行业发展现状,并重点分析了我国行业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税务信息化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前景作出审慎分析与预测。是企业、学术科研单位、投资企业准确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把握市场机会!

该税务信息化产业盈利水平等多个角度市场变化的生动描绘,清晰发展方向。在形式上,税务信息化报告以丰富的数据和图表为主,突出文章的可读性和可视性,避免套话和空话。

未来该行业发展空间极大,那么此行业前景现状怎么样呢?请查看中研研究院出版的《2023-2028年中国税务信息化行业市场深度分析与发展预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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